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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转发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2022年下半年度全市房地产估价机构“双随机”检查工作的通知
发表时间:2022-11-07     阅读次数:     字体:【

各县级市(区)住建局,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,各房地产估价机构:

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房地产估价机构和从业人员执业行为,提升房地产估价报告质量,促进房地产估价行业健康有序发展,根据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》(苏政办发〔2015114号)、《省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(苏政发〔202059号)》等有关文件要求,经研究,定于202211月中下旬开展全市房地产估价机构执业情况“双随机”检查工作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检查范围

全市范围内,2022年以来所有开展房地产估价业务的注册房地产估价机构。

二、检查主要内容

(一)房地产估价机构(含:分支机构)执业情况

1.机构总体情况(含:内部管理制度挂墙情况、办公场所情况等);

2.估价师人数持续符合机构备案等级情况(社保、人事档案依据);

3.机构内部管理及估价报告质量控制情况;

4.估价报告档案管理情况。

(二)房地产估价人员执业情况

1.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及签署估价报告情况;

2.房地产估价师踏勘现场情况。

(三)抽查房地产估价报告质量控制情况

对被抽查机构近两年的估价报告随机抽取12份,电子版发至检查组专家进行统一报告评审。

三、检查程序

(一)组织成立检查小组。由市住建局房地产监管处抽取住建系统执法人员,同时邀请市征收办、市住建局法规处相关业务部门工作人员、房地产评估行业协会、房地产评估专家委员选派专家组成5个检查小组,每个小组检查12个区、市。

(二)开展检查工作。检查内容由实地现场踏勘和房地产估价报告评审两部分组成。

(三)公布检查情况及结果。本次“双随机”检查情况及检查结果,将对外公布,接受社会监督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1.检查小组在现场检查中及时填写检查情况,发现问题现场进行沟通和指导;

2.被通知检查机构,要积极配合,为检查组提供必要的工作场地,同时提前准备好检查所需资料,安排专人进行现场答疑等。

3.各县级市、吴江区行业主管部门请做好支持配合工作。

五、其他

具体检查时间由检查联络员另行通知。

联系人:方立维;联系电话:0512-6522722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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